8月1日,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区促进氢能产业2023年第四批拟扶持项目公示》。
符合引进条件的氢能企业或机构入驻经认定的氢能产业园或其他载体,租用办公、生产用房且自用的,办公用房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生产用房按10元/平/月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补贴期限最多3年。本次补贴时间为2022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1日。
(相关资料图)
以下为原文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区促进氢能产业2023年第四批拟扶持项目公示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能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1〕7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发改规字〔2021〕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2023年第四批拟扶持项目的扶持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表。
公示期间,如对拟扶持项目有异议的,请书面或电话向广州市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反映。提出异议或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请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及有效证明材料,书面材料要由单位法人或个人签署或自报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2023年8月1日至8月7日
二、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地址、电话:
部门:广州市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317室
电话:020-82118205;邮政编码:510530
附件: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2023年度第四批拟扶持企业项目情况表(办公(生产)用房租金补贴)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8月1日
附件
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2023年度第四批拟扶持企业项目情况表(办公(生产)用房租金补贴)
政策规定:《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引进条件的氢能企业或机构入驻经认定的氢能产业园或其他载体,租用办公、生产用房且自用的,办公用房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生产用房按10元/平/月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补贴期限最多3年。本次补贴时间为2022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1日。
标签: